超市连锁应该注册哪些类别商标,如果仅仅从商业行为的字面意思,连锁超市本身既是商标的提供者也是服务的提供者,按照常规大脑反应,超市就是给第三方推销商品,应该属于【3503】替他人推销类别。但因尼斯分类35类里面没有超市和百货商场小类,以前不同法院分别对超市和百货商场是否属于35类“替他人推销”做出相反判决, 到底超市和商场是否属于35类只有官司打到高法才能揭晓。但我个人理解是,换个角度,现在是互联网时代,开连锁超市做商品网上销售已经必不可少,那么【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120】小类成了网上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具体小类别;所以,35类还是必须要注册的! 通过查询得知:超市自营连锁,由于它的特殊性,到底注册哪个类别法院没有统一定论,业内人士建议申请时自创“超市连锁”服务项目进行申请,驳回后走到诉讼争取到准确注册。但我个人的理解,还是应该把它的核心商标归纳为*35类的3503群组和*43类的4301群组 【3503】替他人推销 替他人推销350071(店铺活动海报),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350120, 【4301】提供简单的餐饮服务 自助餐馆430107,快餐馆430108, 【二】核心延伸类别(连锁店) 【29/30/31类】食品相关类别(低门槛的可以进行统一采购,统一销售,统一品牌) 【35类】连锁经营,*授权 【三】更多类别 (相关产品) 【2513】连锁超市服饰LOGO 【四】总结 自营超市连锁*这个行业还是不错的,对于连锁门店**过一定数量的,很多地方**还有补助可以拿,但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,门店超市的互联网化将越来越严重,一些大的连锁超市均开辟了一定区域的餐饮服务,跨界越来越严重,所以如果真的想从事连锁超市,建议直接进行全品类注册;